截止2018年4月19日10时,我市空气质量有所好转,AQI指数降至68,已持续3小时空气质量为良,低于预警条件,经气象与环保部门会商研判,现解除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四级预警),请各有关单位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相关要求,解除四级响应措施。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