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市教育局自6月25日起开始进行高中及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
一、发放范围
已参加市教育局“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并有效通过的人员(非师应届毕业生、“国考”通过的其他人员、往届师范生等)。
二、取证要求
1、取证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受理凭证》。
2、非师应届毕业生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及复印件。
3、无特殊情况,需本人亲自领取证书。如本人确实无法领取找他人代领的,需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4、取证时,“一证一表”现场查验清楚后签字领取。
三、取证时间
6月25日(开始)—7月15日(结束),每周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双休日休息除外)。
四、取证地址
市政府2号楼7楼723室。
联系人:王雨欣 联系电话:0454-8615856
佳木斯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