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向阳新闻 > 公示公告 >让蓝天常在,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禁烧攻坚战!
让蓝天常在,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禁烧攻坚战!
  • 来源:向阳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8-09-21 11:01
  • 访问人数:
  • 报送人员:向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号:

广大农民、居民朋友:

  你们好!收获的季节即将到来,感谢你们对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按照国家和省治理大气污染的要求,为规范生产秩序、共同维护良好的大气环境、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建设生态文明的社会,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攻坚战,请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朋友们积极响应、共同行动起来。

  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秸秆露天焚烧会导致空气中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和PM2.5数值明显升高,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影响人体健康。尤其对儿童和青少年眼睛、鼻子、咽喉刺激较大,易引发支气管炎等疾病。二是秸秆露天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一旦引发火灾,后果不堪设想。三是秸秆露天焚烧产生的烟雾会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四是秸秆露天焚烧会烧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导致有机质矿化,加重土壤板结,影响来年收成。五是严重破坏环境。秸秆露天焚烧所形成滚滚浓烟、片片焦土,极大地破坏了向阳区的环境形象。

  秸秆作为一种可再生的资源,其利用途径多种多样。既可以直接还田增加地力,也可以作为农村生活燃料、牲畜饲料、蘑菇基料,还可以用作沼气发酵及生物质发电的原料。通过这些途径不仅可以避免秸秆露天焚烧、减少环境污染,而且能够变废为宝。

  露天焚烧秸秆是一种陋习,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露天燃烧秸秆属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今年我省将加强无人机、卫星监测等先进手段的使用,对发现露天焚烧秸秆的,公安部门将对焚烧责任人进行训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位农民朋友,在秋收期内,请务必将农作物留茬高度控制在7公分以内,保证秋收整地效果。

  又到一年丰收季,广大农民朋友在享受丰收喜悦的同时,也要自觉维护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共同争取蓝天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