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阳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避免申请人因申报材料不全而导致来回跑、耽误时间等问题,按照《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适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度”的原则,在区卫生健康局大力支持与配合下,率先在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就公共场所事项实行“容缺承诺”制审批模式。
4月18日,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与区卫生健康局完成了授权公文、公章、证照的交接工作,4月26日起,区政务服务中心启用“向阳区卫生健康局驻行政大厅审批专用章”印章。申请人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项,只需提交部分必要材料及承诺书,由区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发证,盖印审批专用章,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督办申请人补全其余材料。申请人在2个月承诺期内将其余材料补全,未补全的或者经卫生健康局在事中事后监管发现不符合颁发条件的,撤销行政许可。
容缺承诺制审批,打破原来“申请材料齐全,再受理审批”的传统,变为“先承诺审批,再补正材料”,体现了政务服务的灵活性,实现了行政审批再提速,也为申请人创业顺利提供了便利,是向阳区政务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创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