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佳木斯市“亮剑护河”专项行动推进会议要求,加强河湖监管和公益保护,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有效衔接机制,全面整顿和规范水事秩序,推进依法治水管水,持续深入打击危害河湖健康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河湖生态公益保护力度,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向阳公安分局、向阳区人民检察院、区水务局决定在全区开展“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从2020年6月开始,至2020年10月末结束。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非法取水,擅自开采地下水等;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擅自堆放物资,倾倒固体废物、煤灰、土堆等;种植高杆阻水植物,非法设障、围垦河湖、侵占水域岸线等,非法采砂、涉河涉湖违法犯罪,损害河湖生态环境等行为。
对水事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妨害行政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严肃处理,涉嫌河湖水环境、水生态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涉嫌损害河湖生态环境的,依法进行公益诉讼,涉嫌黑恶势力的,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举报电话
向阳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举报电话:8571743
向阳公安分局举报电话:8229227
向阳区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8703010
向阳区水务局举报电话:8571995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监督执法行为,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为打造人民满意的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做出应有贡献。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