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范围
向阳区行政区域内的河湖管理范围,严禁私建围堤、侵占河湖、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已清理的“乱占”围堤、“乱建”房屋、“乱堆”垃圾、严禁私自复筑、复建、复堆、复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相应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涉河湖违法犯罪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二、举报方式
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人要说明详实情况并提供详细地址,要积极配合调查和取证。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将严格保密。
各区级河湖长、河湖警长要履职尽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河湖管护力度,对河湖“重点区域”要密切关注、严格掌控,对发现的“四乱”问题和采砂行为要坚决制止,严厉打击。
三、监督举报电话:0454-8571743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向阳区水务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