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第2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河长巡河排查工作流于形式。
二、整改目标:严格落实河长巡河排查机制,保证河岸河道整洁。
三、整改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河长责任,加强河(湖)督查,认真履行主体责任。2.深入推进“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认真梳理并全面掌握排查出的“四乱”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建立长效机制。3.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引导公众加强自律、爱护河湖,鼓励公众监督举报河湖“四乱”问题,及时回应呼声,营造全社会保护河湖的共建共治共享氛围。4.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问题,不折不扣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区河湖长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作用,制发工作方案,对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及时调整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256次,对巡河发现的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开展“护岸净水,共建生态河岸”等志愿服务活动,共计出动1800余人次,车辆机械80余台次,清运垃圾100余车。组织公安、城管局、水务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执法行动,累计清理外滩公园违规摆摊设点30余处。开展小微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确定小微水体44个,完成治理任务15个,明确监督员6人和保洁员18人,树立公示牌25个。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5日
六、受理部门:区水务局
七、受理电话:0454-8571743
八、受理地址:佳木斯市光复西路325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向阳区水务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佳木斯市向阳区水务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