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央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佳木斯市向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共佳木斯市向阳区委编办<2024年向阳区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随机抽取1家事业单位的登记事项和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了书面审查、网络监测和实地核查。
检查人员对该抽查单位进行检查时未发现问题(详见附件),并形成《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核查记录》,由事业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确认,确保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现予公示。
附件: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和结果.xlsx
佳木斯市向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年11月11日
编辑:齐萌
编审:李丹
审核:孟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