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佳木斯向阳区2021年区本级预算
调整方案
——2020年8月16日在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高鹏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将《佳木斯市向阳区2021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事由
1、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劵(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黑财指债(综)〔2021〕20号)文件的要求,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市财政局转贷我区本级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13,366万元,10年期。
2、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综)【2021】16号)文件通知,新增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0,102.94万元。
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指(社)【2021】55号)的文件通知,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166.65万元
4、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黑财指(社)【2021】37号)的文件通知,新增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06.5万元
5、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预拨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黑财指(产业)【2021】306号)的文件通知,新增2021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财政补助资金(预拨)42万元
按照规定须将此次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收支纳入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二、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基本情况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3,366万元。
该项目共改造小区18个,改造楼数226个,涉及17536户,预计今年完成。
三、省级转移支付
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0,102.94万元。
该项目总投资78,511.48万元,其中:楼房主体投资45,647.71万元,本次下达10,102.94万元,预计年内完成。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本次下达1,166.65万元,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1,114.8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81.63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33.2万元。新增项目补助资金51.8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7.19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4.63万元。
3、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
本次下达中央补助资金106.5万元,其中:基层医疗机构103.44万元,村卫生室3.0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本次下达42万元, 5个办事处为195家国有企业,4,851名退休人员提供服务。
五、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以上新增政府债券情况、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对一般公共预算作如下调整:
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区十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的52,876万元调整为77,618万元,增加24,74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由11,798万元调整至36,540万元,增加24,7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相应由49,917万元调整为74,659万元,增加24,742万元。预算调整后,收支平衡。
新增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新增42万元。新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2万元。预算调整后,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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