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经营者陈宇提出的对佳木斯市向阳区喜上喜烟花爆竹经营店(个体工商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向阳区应急管理局通过资料审核、现场核查等程序,经企业申请,核准佳木斯市向阳区喜上喜烟花爆竹经营店(个体工商户)审查符合许可条件,予以许可。许可证号为:(黑)LS〔2026〕03950。
请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经营。
特此公示。
佳木斯市向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13日
监审:孟佳莹
审核:任伟刚
编辑:徐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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